案例介紹:
吳某,男,七十歲。一日騎自行車往人民廣場方向騎行,行至向西分叉路口時,一輛紅色的小客車從后面呼嘯而來,并急速轉向向西分叉的街道,迫使吳某無法直行,當即頭暈眼花,人車倒地,摔成九級傷殘。小客車駕駛員周某說,當時并沒有撞到老人,看到老人摔倒,主動攙扶。交警經過現場勘驗和調查當事人事故發生的經過情況,認為駕駛員周某駕駛的小客車和吳某的自行車沒有碰撞的痕跡,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便出具了無法認定事故責任書。據查,小客車掛靠xx市**汽車出租有限公司管理,并在xx財產保險公司投50萬元限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和補給免賠險。xx保險公司說責任無法認定依照合同約定不予賠償。這樣一起撞車時的事故變成了撲朔迷離,眾說紛紜,誰是誰非,法律自有公斷。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做出判決:由xx保險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給被上訴人樊*震理賠款人民幣33644.09元,由周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給被上訴人超出責任范圍的賠款800元和樊*震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由大眾出租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3條規定,掛靠人與被掛靠單位在訴訟中應為共同訴訟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實際車主肇事后其掛靠單位應否承擔責任的問題的復函》規定,被掛靠單位從掛靠車輛運營中取得利益的,應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在遇到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可以參照本文的處理方法來解決。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發明專利審查的具體步驟
2021-01-09怎么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
2021-01-31交通事故全責可以報工傷
2020-11-12適用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04員工不辭而別的話單位要怎么處理
2021-02-25被執行人失信會影響到孩子嗎
2021-02-22集資房是什么意思
2020-12-13單位致使勞動合同無效怎么辦
2021-03-26競業限制補償金比例是什么,競業限制補償金有什么規定
2021-02-20競業限制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0-11-28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2013年最新工資改革調整方案
2021-03-21怎么解決交通事故兩方受傷賠償的問題呢
2020-12-03對于產品責任及產品責任法你了解多少
2021-03-25保險事故發生后如何才能盡快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021-02-26保險責任免除條款都是有效的嗎
2021-03-14某家具廠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2-06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民事判決書怎么寫
2020-11-20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難免責
2021-01-20司機太激動操作失誤,乘車人被本車壓傷,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