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租房合同怎么辦
違反協議,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違約解除合同,出租方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承租方繼續履行合同;
2、如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承租方應當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金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
3、承租方還有權利主張因合同解除而產生的損失,主要損失內容有房屋空置期的相關損失。
訂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只要對方違反的租賃合同中的內容,那么就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才可以的,一般在合同中都已經約定了違約責任的問題。一般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裝修合同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嗎
2020-12-23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多少錢呢
2021-01-13高空拋物的危害怎么認定
2021-02-20什么是物權法定準則是什么
2020-12-07單位集體逃稅稅務局如何處罰
2021-01-08哪些人需要自行回避,應該提供什么材料
2021-01-03離婚證據有哪些
2020-11-12沒拿房子抵押可以強制執行嗎
2021-03-25享受工亡賠償標準情形
2021-03-07消除不良逾期記錄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3物業發現違建如何處理
2020-11-30員工長期離崗勞動關系應該怎樣處理
2021-02-26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人壽險的投保額如何估算,哪些人需要購買人壽險
2020-12-28出口產品責任保險中產品危險程度是如何劃分的
2020-11-14家庭財產保險不承保的財產有哪些
2021-03-22保險合同的變更與終止發生是由哪些
2020-12-11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中止與復效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01保險索賠要注意什么
2021-02-16認識保險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誤區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