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奪轉化搶劫無罪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
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辯護是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進行的申辯活動。是一種基本的訴訟職能。搶奪轉化搶劫無罪辯護詞的內容有當事人信息、辯護人信息、搶奪的犯罪事實、搶劫無罪的犯罪事實認定、辯護意見、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
二、辯護詞結構寫法
(一)標題。可寫"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民依法享受辯護權,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來對自己的相關情況進行辯護,對于搶奪轉化為搶劫無罪有辯護上,應當根據實際的情況由辯護人向司法機關說明意見,并就搶奪轉化為搶劫無罪的法律意見進行說明。
搶奪罪的加重情節有哪些,如何認定搶奪罪?
搶奪罪轉化搶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搶奪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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