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是國家為證明土地使用權歸屬,為使用權所有人辦理的一類權益法律憑證。土地使用證上詳細的記載了所有土地的信息及所有人,土地轉讓須到相關部門進行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格式是國家規(guī)定的格式,今天,律霸就來帶您了解土地使用證。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tǒng)一監(jiān)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fā),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fā)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并由其保存。
二、辦理流程
(一)收費程序
由國土窗口開《收費通知單》→城建收費中心開現金解款單→銀行繳費→城建收費中心開繳費票據→國土窗口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1、土地登記費(蘇價涉[1995]155號、蘇價房[1999]134號):
(1)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全額預算管理事業(yè)單位每宗地收10元;
(2)企業(yè)、自收自支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過500 m2以內加收40元,最高不超過4萬元;
(3)差額預算管理事業(yè)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2500 m2(含2500 m2)經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過500 m2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
(4)城鎮(zhèn)私房用于生產經營地土地使用面積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過100 m2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200元;
(5)城鎮(zhèn)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積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過50 m2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5元。
另外對于民房遺留問題,根據淮政發(fā)[2003]131號文件:超法定面積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務費(蘇價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規(guī)不需要進入土地市場交易的,不交納此費用。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讓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積向受讓方收取1.2元/m2;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的,向交易雙方收取2.4元/ m2,雙方各承擔一半;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雙方收收取1元/m2,,雙方各承擔一半。
(三)辦件類別
工作日隨到隨辦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材料
2、審核材料
3、校準登記
4、頒發(fā)證書
(五)《國有土地使用證》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遷返還房、經濟適用房申請分割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1、轉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頒發(fā)的土地證應提供由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事務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積分攤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合同復印件1份;
(3)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行政、事業(yè)代碼復印件1份;
(4)總產權復印件1份;
(5)土籍調查表復印件1份,《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6)《土地登記卡》(到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7)產權測量報告;
(8)申請書1份;
(9)法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況說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總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攤情況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變更登記明細表及共用宗使用權登記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匯總表。(以上表格先報1份,審核無誤后再出3份并加蓋單位公章。按棟號、單元、樓層、序號順序填寫;共有人占格分別填寫,并注明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積按產權證上比列分攤,并分別填寫;序號或分宗號按戶數編號;房屋產權證號填丘地號;表格用電腦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復印件上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2、受讓方應提供的材料:
(1)受讓方為個人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方、受讓方共同申請并蓋章、身份證復印件1份、房屋產權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
(2)受讓方為單位的應提交:申請書1份(轉讓、受讓方共同申請并蓋章;法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產權證復印件1份,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行政、事業(yè)代碼復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以土地使用證實際格式為準,土地持有人可填入相關信息,但格式及所需填寫的內容不得隨意更改。土地使用證代表了所有人對該土地的使用權,請妥善保管,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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