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致1人重傷構成犯罪嗎
肇事致人重傷逃逸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肇事逃逸致1人重傷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要因此而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實際情況不同承擔責任的內容跟實際的要求也會不一樣。對于肇事逃逸致1人重傷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自己又不懂得認定的時候,應該來律霸網上做個咨詢,問問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辦學校的股權可以出質押嗎
2020-11-28有名合同物權法中的規定是什么
2020-11-14股權質押可以同時質押嗎
2021-03-23孤兒院領養一般幾歲
2021-02-03接管期限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
2020-12-16房產以贈與的方式給家人如何繳稅
2020-11-27煤礦工傷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1-24勞務分包需要交履約保證金合法嗎
2021-03-20勞動爭議仲裁庭審被申請方聯系不上怎么處理
2021-01-17未取得駕照簽訂機動車意外險合同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05保險合同中的告知義務的性質是強制的嗎
2020-12-25保險合同案件中的疑難問題及探討
2021-02-28保險條款應當合理解釋
2021-03-22荊門市消委會點評保險合同
2021-02-25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范圍是什么
2020-12-20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0-11-26車子被砸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嗎
2020-12-25化名的保單有效嗎
2020-11-09投保人投保后須知及注意事項
2021-01-06對強制保險的思考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