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扣車嗎
看情況,交通肇事逃逸的是駕駛人而不是車輛,對車輛的處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警只能扣車進行安全技術檢測,不能作為經濟賠償的抵押物進行扣留。而且交通肇事逃逸要負全責,扣留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查已經沒有意義,交警沒必要扣車。
但是作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交警(交警也是警察)有權把該車輛作為案件的物證進行扣留,案件處理完以后則無權再進行扣留。除非獲得法院批準的為今后經濟賠償需要的“財產保全”通知。
二、法律規定
第44條 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第45條 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上述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公安機關發現逃逸車輛的,可以對車輛進行扣留。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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