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是否會被監(jiān)聽?
會,在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以外的其他辯護人會見當事人時沒有不被監(jiān)聽的權利。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只有明文規(guī)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jiān)聽,沒有其他辯護人在會見時不被監(jiān)聽的規(guī)定,而且其他辯護人需要會見的,需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
所以,其他辯護人在會見時,沒有不被監(jiān)聽的權利,至于是否進行監(jiān)聽,或由司法機關派員在場,應由作出會見許可的檢察院或法院根據需要來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知識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jiān)聽。
二、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
1、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知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對法律不甚了解,有的甚至純粹是法盲。他們一旦被指涉嫌犯罪,尤其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后,往往迫切需要了解與案件有關的法律,需要律師為其提供法律知識。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知識,主要是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權利義務以及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并對相關條文進行必要的解釋,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其他有關法律問題。
2、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復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侵犯其人身或財產權利的行為有權提出申訴或控告,但由于法律知識欠缺、文化水平所限、失去人身自由等原因,犯罪嫌疑人自己往往難以行使這些權利,需要律師協助或者代理。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上述機關駁回回避申請等決定不服,律師還可以為其申請復議。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變更或者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后,人民檢察院仍應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律師如果發(fā)現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不當,有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即申請將拘留、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申請將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變更為取保候審;發(fā)現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4、就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提出意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可以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藉此,當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候,辯護律師可以及時主動向人民檢察院提出不構成犯罪、不必要逮捕、不適宜羈押、偵查活動有違法犯罪情形等法律意見,以期阻止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沒有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辯護律師是否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聽取自己的意見,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試行)》的規(guī)定,應該是可以的,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對此沒有涉及。
5、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這里的“案件有關情況”包括當時已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變更、解除強制措施的情況,偵查機關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情況等。筆者認為,此時,辯護律師如果提出意見,應主要針對偵查機關的偵查行為是否合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強制措施是否適當、是否合法等程序性問題,其他問題可以在偵查終結前提出,除非辯護律師此時已經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辯護律師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提出意見和第一百五十九條提出意見,應該有所區(qū)別,應講究技巧,通盤考慮。
6、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證據
事實上,一般非辯護律師也不能輕而易舉的就會見到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只有辯護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但情況特殊的也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請會見。不過,家屬肯定是無論如何都會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非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能還要有工作人員在場監(jiān)督。
律師可以為哪些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能保釋嗎
檢察院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黨員判刑可以免三年徒刑嗎
2021-01-12購買不良資產后能否再轉讓
2020-11-13一般侵權責任采過錯原則歸責嗎
2021-02-17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總結范本如何書寫
2020-11-08用AI換臉技術偽造他人的臉惡搞是否侵權
2021-01-01照相館的照片屬于隱私嗎
2021-02-11消費者網購被騙怎么辦
2020-11-19交通事故鑒定有傷需要多長時間
2021-03-25變更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
2021-01-04競業(yè)限制補償金有哪些規(guī)定
2020-11-14離職員工有年終獎嗎
2021-02-04具體哪些人可以領取保險金呢
2021-01-17離婚后保單應怎樣分割
2021-02-20“大奔”嗆水受損是否屬于保險事故
2020-12-19保險公司遲遲不給處理可以投訴嗎
2021-02-20車著火了保險怎么處理
2021-03-18存款保險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2021-02-22人身意外死亡保險
2021-02-09農村機動地承包合同范文
2021-03-05國有林地承包經營有什么規(guī)定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