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別人自殺要判刑嗎
教唆別人自殺手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被教唆者是否對自殺行為具有完全的認識能力、自殺的方式是否會侵犯到其他法益等情形具體對待。
一、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有完全的認識能力的人(成年人和能夠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人)、且自殺行為沒有侵害或威脅到《刑法》上的國家、集體和他人的法益的情形下,則不構成犯罪。自殺者剝奪的是自己的生命,而成年人和能夠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人享有處分自己身體的權利,同時被教唆者對自己的行為具有完全的認識能力,因此教唆行為不構成犯罪。
二、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有完全的認識能力的人,但是該自殺行為侵犯了其他法益的情形下,自殺者因為已經死了,對其侵犯其他法醫的行為不予追究,但是教唆者則根據侵犯的法益和《刑法》規定承擔責任。
三、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沒有完全認識的人,即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的,則教唆者構成間接正犯,按故意殺人罪處理;若該自殺行為又同時侵害了刑法上的其他法益的話,則教唆行為同時構成多個罪名,根據想象競合犯,從重處理。
有教唆自殺罪嗎?不要覺得自己沒有動手,只是動嘴教唆別人做壞事或自殺就不是違法的行為了,如他人因你教唆而有危害的話,你同樣是會受到法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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