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出租合同是不是對房屋的認可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不是對房屋的認可,而是對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約定,預防糾紛的產生。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
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二、如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1、作為房屋承租人,在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將“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導致承租人喪失優先購買權的,應當承擔一定數額違約金,并賠償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可得利益)”條款寫入租賃合同的條款中,以便日后發生出租人違反合同約定時,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出租人的違約責任。對于出租人履行了通知義務的,應當在15日內明確表示是否購買,否則,也將有可能喪失優先購買權。
2、作為房屋出租人,應當知道,法律規定出租人在租賃期內將房屋出賣給房屋共有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的,無須通知承租人就可以直接進行轉讓;如果是出賣給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則應當在出賣前將出賣時間及價格書面通知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則可以將該房屋出賣給其他人。同時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把握好違約條款,以避免在違反合同約定出賣房屋時承擔巨額的違約金。
3、作為購買已經出租房屋的買受人,最好要求出賣人提供承租人放棄購買愿意的書面聲明,如果無法獲知該房屋是否出租,則在合同上約定,先支付部分購房定金,待房屋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再支付余款,否則很可能會付了錢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三、房屋租賃違約金怎么計算
(一)在房屋租賃關系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于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二)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三)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四)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五)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六)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七)在房屋租賃關系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于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八)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簽訂出租合同是不是對房屋的認可”問題進行的解答,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不是對房屋的認可,而是對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約定,預防糾紛的產生。讀者如果需要找律師咨詢法律方面的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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