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處罰交通肇事罪處罰交通肇事罪的處罰主要分為三檔,第一檔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檔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檔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如下: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具體包括: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另外如果車輛是公司企業法人單位的,則公司企業法人作為民事賠償義務人;如車輛是個人的由公司企業法人單位租賃的,則由個人承擔;如車輛是個人的,公司企業法人包車用,則要看包車的時間長短,如屬長期的,則形成雇傭關系,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短期則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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