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將所發(fā)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報告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二十四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一項所例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涉及軍民兩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fā)生單位在事故發(fā)生后,必須立及將所發(fā)生特大事故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并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4、特大事故發(fā)生后,按照事故發(fā)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調查組的職責如下: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fā)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等項目。
特大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應報送組織調查的部門。經組織調查的部門同意,調查工作即結束。
由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特大交通事故是最為嚴重的一種,處理的相關程序也是非常的嚴肅復雜的,對社會也是有非常大的影響。我們大家應該重視出行的安全,不要違反法律等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等,這既是對自身的負責,更是對社會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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