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量刑過重再審條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生效。
2申請人只能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須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二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4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級法院。
5必須具備法定的再審理由:
①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②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③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④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⑤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⑥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⑦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違反專屬管轄、專門管轄規定以及其他嚴重違法行使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管轄錯誤”。
⑧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⑨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⑩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二、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期限是多久
行政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四)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量刑過重再審條件是什么”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必須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二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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