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改非房屋拆遷時如何補償?
對拆遷范圍內,產權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性用房的手續,各地可根據其經營情況、經營年限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拆遷補償。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效益的,應當選用收益評估法。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的是,法律并未對“住改非”房屋補償作有具體的補償標準。實踐中,由于各地區基本情況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補償上也出現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實際用途補償,也就是說更夠具體認定房屋確實是用于經營使用的,按照商業用房的具體補償標準補償,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體補償標準補償。
2、住宅房屋用于經營使用的,根據住宅房屋的實際狀況,比如是否持續經營、是否有營業執照、是否沿街等相關情況,再根據商業用房的具體補償標準估價補償。
3、住宅房屋用于經營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補償估價金額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估價金額的平均值確定。
4、按照住宅的補償標準補償,這種情況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經營使用的時間較短,尚不支持作為非住宅補償的。
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經營使用的,該部分按照商業用房的補償標準補償,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補償標準補償。
二、住改非房屋的認定
第一、依據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可以直接認定房屋的實際用途。
第二、完稅憑證。通常而言,生產經營與納稅相伴隨,有完稅憑證(免稅單位應當提供免稅證明)可以說明有生產經營活動,從事著生產經營活動的住房當然屬于住改非。
第三、租賃手續。對外出租的房屋,提供租賃協議、開出的發票類票據、納稅憑證等。
第四、房屋實際使用現狀。
第五、實踐中由于商用房的補償普遍高于住宅的補償,某些地區出現臨近拆遷前,被拆遷戶將住宅用于租賃或是經營的情況,此類房屋不能按照“住改非”補償。
國家對于住改非的相關事項的認定出臺了一系列的法規,對于房屋拆遷的相關賠償情況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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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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