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婬罪的量刑如何規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賣淫并不是犯罪的行為,所以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可以給予行政拘留和罰款的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如何界定組織賣淫罪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
2、是否實施了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
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或者沒有實施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有些飯店、酒店等服務人員賣淫,其負責人雖有放松管理的行為,但只要不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也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能認為其構成犯罪。
(二)本罪與犯罪集團界限
在組織他人賣淫的犯罪活動中,組織者與被組織者合在一起,通常組成一個相對穩定的團體,這一點與犯罪集團比較相似,但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1)犯罪集團是共同犯罪的一種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個情節;組織賣淫罪是一個獨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節;
(2)在組織他人賣淫的活動中,只有組織者、協助組織者構成犯罪,被組織者不構成犯罪,而犯罪集團的成員,無論是組織犯、實行犯、幫助犯、教唆犯,只是實施共同犯罪的行為,都構成犯罪;
(3)犯罪集團一般有固定的組織形式,并長期或多次進行一種或多種犯罪活動。而組織賣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組織形式及犯罪活動的時間、次數為構成要件。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賣淫并不是犯罪的行為,所以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可以給予行政拘留和罰款的治安處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訴訟維持判決存在先天性的缺陷是什么
2021-03-23房產繼承協議書如何寫
2020-12-15連帶責任多長時間就沒有了
2021-02-27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內容是什么
2021-01-10公司破產欠了一千萬怎么辦
2021-01-1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2021-03-01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民事賠償標準
2021-02-19交通事故之后申請傷殘鑒定有哪些必要的步驟
2020-11-14合同一方違約怎么處理
2020-11-10學生在學校門口打架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09普通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021-01-20試用期社保按工資的80%作基數繳納是否合法
2021-03-03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怎么辦
2020-12-11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1-02-13人壽保險理賠的過程
2020-11-15保險合同內容有哪些方面的變更
2021-02-24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0-12-07酒后駕車被撞死 保險公司可拒賠?
2020-12-02海嘯損失可獲得理賠嗎
2021-02-22企業財產保險的費率一般為多少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