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見的社會現象之一。而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對事故做出處理的。那具體該怎樣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這對當事人自身利益影響是比較大的。下面律霸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樣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
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對逃逸事故,如果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未查獲逃逸人和車輛的,如果當事人提出申請要求認定的,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二、處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需要注意保護自己。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當事人應采取理性措施,收集、保存好證據,妥善解決糾紛。首先,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第一時間報警,以便交警勘驗現場,認定事故責任。其次,機動車駕駛員應立即向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報險,以便保險公司確認損失。第三,事故雙方當事人應互相提供真實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避免一旦起訴時出現被告方送達難、執行難等問題。
(三)在賠償補償方面,事故雙方應依法行使權利,不得自行擴大或虛報損失。受害方主張的醫療費與交通事故應當存在因果關系,具有合理性;主張的誤工費和護理費應與醫院的休假和護理建議及本人傷情相吻合。肇事方舉證車輛減值等損失時,應確保對方知情并參與申請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主要的社會現象,如何處理也是大家需要關注的問題。有關交通事故處理的其他問題,如交通事故如何賠償、交通事故如何進行理賠等,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不作深刻地剖析。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有關交通事故的問題時,不妨向律師咨詢,相信專業的律師能為您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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