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這種事情,現在是很常見的,現在的中國,經濟發展可以用飛速進行形容,很多城市都在不斷的發展建設,不斷的開墾新的荒廢的土地用于他用,用于建設工程等等其他的東西,那么在這么一個發展階段下就有了征地這么一個產物,對于征地,農耕地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如何?
一、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我國規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強行實施,如果群眾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話,要妥善的予以解決。關于征地補償的問題層出不窮,那么2018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是怎樣的呢?
1、2018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征地越來越多,農民最關心的就是最新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是多少?那么,農村征地賠償標準由哪些方面構成,又是計算的呢?
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5)農村征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農耕地征收與補償條例小編已經整理好了,農耕地的征收標準,一般根據土地上是否有附著物,還根據土地之前是否有進行營利行為等各種復雜的情況酌情進行賠償的,這些都是有科學依據的,農民們對于這些標準可以詳細的了解一下,以免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
征地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幾種?
2020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擔保合同期限最長是多久
2020-11-25公司裁員時可以裁掉孕婦嗎,裁員的程序
2021-02-03多家企業出資成立新公司如何設立股東會
2021-01-13變更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需要帶什么資料
2021-02-11贍養人有哪些贍養義務
2021-03-01網簽的房屋可以保全嗎
2020-12-20小學生在公立學校摔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18遭遇口頭辭職該怎么辦
2021-02-02員工工傷身亡家屬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1-02-15意外險醫療賠付多少錢
2021-03-11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掌握哪些知識
2020-12-10淺析保險合同案件中的疑難問題
2021-02-01保險公司不認交警判的責任怎么辦
2021-03-17駕駛員出車禍死亡負主要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1-06汽車丟了,保險公司怎樣理賠
2021-02-17貨車報保險要資格證嗎
2021-01-05關于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管理的通知
2021-03-05什么是兼業保險代理人
2021-01-30土地承包有時間限制嗎
2021-01-24家庭承包土地怎么轉讓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