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發展迅速,近幾年在大量的修建國道、高鐵、機場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農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雖然是為了國家的發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沒有義務為此買單,國家為保證被征地人的財產損失,出臺了征地補償標準,那么農村征地補償安置條例的內容是什么下面小編將為您詳細說明。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征用與補償安置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管理法為嚴格管理合法使用土地資源,保證國家建設,社會共公利益需要,保護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或者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非公共利益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依法對農村集體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是征地工作中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原則。
為了公共利益征收或者征用的適用公平補償原則,非公共利益征收的適用完全補償原則。
搶險,戰爭期間為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及地面附著物的,依據《防洪法》《國防法》等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使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并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保護制度。一切建設工程,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管理,科學規劃,保護開發土地資源,遵守合法、節約、合理的原則,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旱地可以利用的,不得批準占用耕地。嚴禁非法占用基本農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調整土地利用規劃為名變更已經批準設置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保護區內的土地。
第五條 本條例公共利益是指具有:公共性、普遍性、直接性的社會公共事業。
公共利益應限制在以下用途,但為生活及生活配套設施用途除外:
1、國防建設和軍事用途;
2、國家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投資的公路,鐵路,港口,機場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交通項目;
3、國家或省級重大水利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水利項目;
4、重大能源項目;
5、國家急需的新材料項目;
6、公益性醫療公共場所,公共教育設施、公益體育場館,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
7、政府,法院,檢察院辦公場所,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罪犯服刑監獄,勞動教養,勞動改造,戒毒場所(辦公場所前后廣場,單位內道路除外);
8、公共事業的供電、供暖、供水用途,城市市政建設;
9、對國民經濟至關重要且經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經濟發展項目;
10、國家重點扶持并納入規劃的文化、環境和資源保護、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公共事業的需要;政府投資的保障性安居項目;
11、法律,法規規定的;
征收或者征用的土地不得改變用途,改變用途的應當補交土地出讓金并向原土地權利人另行支付補增補償費。
第六條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應當先行支付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被征地農民,補償款在規定期限內未給付到位的,安置不落實的,社會保障費沒有安排的,不得強行占用擬征土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批準征收或者征用土地。
第七條 征地補償費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果樹花卉補償,房屋補償費,殘地補償,遷移補償,經營損失補償,租賃權損失補償,承包人利益、土地使用人及其他相鄰人權利受損補償。
公共利益征收或者征用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據法律制定。非公益性征收土地的,按土地的市場價值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協商補償,并應支付殘地補償,遷移補償,鄰接地損失補償,重值房差價補償。
經過批準征收或者征用基本農田的按法定最高補償標準執行。
征收或者征用租賃土地的按租賃協議補償未到期的利益。
征收農民宅基地的,必須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例,落實過渡性保障住房。
第八條 嚴格遵守征地補償費應當主要用于被征地權利人的原則,用于被征地人的補償費用不得低于征地補償費用的75%。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克扣,提取,截留,拖欠,貪污,挪用,私分征地補償款。
第九條 補償費的支付期限,實行政府定價的應當在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60天內支付到位,在未經批準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實行協議補償的應在補償合同生效60天內,按本條例規定和補償合同項目,金額支付到位,逾期30天的不得批準征地,已批準的應當由批準機關收回批準文件。
國家出臺的征地補償安置條例中包含了基本原則、征地補償的原則、征地補償費的種類支付等實質性內容,至于具體的征地補償費是多少,由于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等的不均衡沒有辦法出臺全國統一的標準,各地方政府在征地過程中會依據這個條例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綜合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的。
主要是包含土地征用的補償規定,至于具體的安置條例需要根據地區的自身情況進行合理的制定條例,統一目標都是保證被征用人的合法利益,最后有任何的征地補償糾紛都最好通過協商來解決。
征地補償維權方式有哪些
征地糾紛起訴狀怎么寫?
關于征地拆遷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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