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
答案是否定的。不需要雙方簽字,有異議的,可以在3天內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法律文書的一種,依法需要送達事故當事人,但是當事人是否簽收,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但是會影響到事故認定書的生效時間。另外,事故當事人如果認為事故責任認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過期則生效。因此,簽收事故認定書對當事人的利益影響是較大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相關內容,由上文可知,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一定要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但是一定要簽收,簽收后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再采取其他途徑救濟,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謝謝瀏覽!
補開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條件是什么?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申請復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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