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要有全部責任、次要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沒有責任這五種,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怎樣的?本文將對此做詳細闡述,歡迎瀏覽!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于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于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占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 貨車被撞后栽入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以上是律霸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依據上述標準對事故做一個初判斷。當然,最終,交警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面對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或者多方的責任劃分都有明確的記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期限是多久?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協議離婚一定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嗎
2021-02-06擔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效嗎
2021-02-13逾期不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2020-12-31什么叫勞務用工合同
2021-01-28國家對標準工作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10被惡意調崗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02員工受傷申請調崗可以嗎
2020-12-01去勞動局投訴,勞動局會過來處理嗎
2020-11-16做了財產保全的就一定能執行嗎
2020-12-01交通意外責任如何劃分
2020-12-18從一起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糾紛案談起
2021-02-04旅游保險要注意六個誤區是什么
2021-02-11保險合同的效力會出現哪些情形
2021-03-13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0-12-27車輛被毀,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償
2021-02-09事故車停運,能要求保險公司賠償間接損失嗎
2020-11-09投保人有什么保證義務
2021-02-03旅行社責任保險主要功能
2021-01-03保費分期和一次性繳清哪個劃算
2021-03-01土地轉讓的方式是什么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