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鎖骨骨折交通傷殘規定是什么?
鎖骨骨折交通傷殘規定是 按照我們國家關于司法鑒定的一個等級的標準來看的話,一般是會構成10級傷殘標準,一般構成十級傷殘的可能性很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鎖骨骨折的情況之下有可能已經達到了我們國家的具體的生產的認定的標準,那么就意味著可以依據這樣的一種鑒定的結果來要求對方承擔著一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發放了,并且也需要有相關的證據提供,比如說鑒定結果書的。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準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原則有哪些內容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在起訴前沒做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賠償案件是否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
2021-02-11事故認定書如何開具
2020-11-20女方扔下哺乳期孩子違法嗎
2021-02-09非法同居有罪嗎
2021-01-07以占有改定方式設立動產質權有效嗎
2021-03-05法院達成調解會影響征信嗎
2020-11-09協議離婚要求賠償的前提有什么
2021-02-01小貸公司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是哪些
2021-01-31幼童在火車站內玩耍被列車軋傷致殘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2021-02-22鄰居土地糾紛找誰解決
2021-01-20勞務合同和就業協議書有什么不同
2021-01-25法院可以凍結失業人員經濟補償金嗎
2021-02-252020疫情期間裁員怎么賠償
2021-03-22領導暗示辭退一定要辭職嗎
2020-12-31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么
2020-12-25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03個人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額有上限規定嗎
2021-01-23保險投資基金有哪些投資策略
2021-02-06保險合同條款要遵循什么原則
2021-01-19法律規定投保人有哪些權利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