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右腳殘廢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二、殘疾賠償金
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于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
對于交通事故造成右腳殘廢的情況下,肯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賠償的,涉及到具體的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應當基于傷殘鑒定的等級來確定,可以由司法部門或者專業的鑒定單位進行司法鑒定后出具相關的鑒定等級來確定賠償情況。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比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十級賠償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老百姓能告法院嗎
2021-02-21什么是專利優先權
2021-02-05如何尋求知識產權的司法救濟
2021-02-28如何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2020-11-22辦案機關需要外國協助送達傳票的怎么辦
2020-11-12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協議書
2020-11-20離婚中的精神損害賠償
2021-02-21注冊倉單定義和流程是什么
2020-11-07房屋中介居間不成功能求償嗎
2021-01-15辦理產權證步驟是什么
2020-12-13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范本
2021-03-17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不負責賠償
2020-11-10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如何確定
2021-03-10索賠發生糾紛能否單獨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
2020-12-31無證駕駛人致人受傷保險公司是否應擔責?
2021-03-26法律對保險公司境內外代表機構設立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28公眾責任險附加條款內容是什么
2021-01-06投保協議
2021-02-27保險合同中有些條款經常被使用,您熟悉嗎?
2020-12-192025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