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怎么立功能減刑
《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說有犯人立功的話,那么這種情況會根據實際的處罰來減輕一些,減刑的力度這個是需要看犯人的立功程度,如果說對方構成的重大立功的話,減刑的幅度會更大一些,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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