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三年半還可以減刑嗎
因濫用職權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還能不能判刑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符合判刑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刑。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因濫用職權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還能不能判刑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符合判刑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刑。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畢業生簽的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2020-11-24健康證明怎么寫,健康證明模板有哪些
2020-11-18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
2021-01-19哪些物業不能申請抵押貸款
2020-12-16何謂家庭冷暴力?發生家庭冷暴力怎么處理
2020-12-05什么叫做離婚自由
2021-01-15離婚訴訟書可以寫得詳細點嗎
2021-03-09老年人無兒無女財產的第一繼承人是誰
2020-12-08簽訂賣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與中介公司打交道需要注意什么
2020-11-12人事外包與勞務派遣有什么區別
2020-12-13消防工程質保期幾年
2021-03-11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原則小議
2020-12-26如何買壽險才能既省錢又獲得充分保障呢
2021-02-28建設項目工程保險費
2021-02-02家庭財產保險保險儲金是什么
2021-02-02保險人對免責條款未履行提示說明需要承擔什么后果
2021-01-28變更保險合同程序怎么走
2020-12-30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要理賠嗎
2021-01-27保險合同終止多久可以復效
2020-12-26沒給員工交保險是民事糾紛嗎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