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7年能減刑多少
這個中院會根據罪犯的情節來裁量的,不能多于剩余刑期的一半。其實實際上,依據規定,依法應當在服刑滿所判刑罰的一半以上。當然具體案件應該依據具體的情形而言,我們也不能夠一概而論。
相關知識
申訴時效,是指規定申訴人對生效判決、裁定或決定不服。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申訴申請再審,在一定期間之內有效的一項法律制度。超過法定期限,申訴權即行消滅。申訴時效是刑事訴訟中很有必要的一項法律制度。它可促使當事人及時行使申訴權,及時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穩定現有的社會關系;有利于司法機關及時調查取證,核實材料,正確處理再審案件。
然而,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沒有關于申訴時效的規定。在訴訟理論上,一般認為申訴是不受期間限制的。因此,建國以來判處的刑事案件,均能提出申訴,要求重新處理。這種情況,是受我國過去法律虛無主義的影響,導致一些冤假錯案長期得不到糾正有關。但申訴如無時限,在客觀上也會使一些申訴無休止地進行,還會使一些人鉆法律的空子,以新政策來推翻老案,不僅喪失了建立申訴制度的意義,而且也給法院的工作帶來了難以擺脫的負擔。因此,規定刑事申訴時效制度,對提出申訴的時間加以限制,應是健全申訴法制的重要內容。
申訴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公務處理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的權利。刑事申訴則是這種申訴權在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既然是法律審判之后確實犯罪的人群,即使特殊原因可以得到一些緩解,但不可否定的是他確實是應該得到一定的懲罰,不是任何原因可以解決的,不是任何原因可以使其得到原諒的。如果對于相關知識您還有疑問,歡迎咨詢我們律霸網的在線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人事爭議處理決定適用于什么人事爭議
2021-02-15婚姻法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2021-02-16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按責任主次承擔的嗎
2020-11-25土地違法執法監管得到長效保障機制
2021-03-16家庭冷暴力的緩解方法有哪些
2020-11-13技術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1-01-12繼承權公證程序有哪些
2020-11-11保險合同的效力會出現哪些情形
2021-03-13應怎樣證明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問題
2021-03-15房屋保險包括哪些房屋保險不賠償的情況是什么
2021-03-12保險的功能有哪些
2021-01-14保險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答辯狀
2021-01-17住院收費票據丟失保險拒賠合理嗎
2020-12-25被代理人(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2020-12-23有出讓土地的經濟適用房嗎
2021-03-02拆遷房的土地出讓金怎么算
2021-03-10房屋拆遷維權律師帶你了解房屋拆遷
2021-01-03駐馬店拆遷計劃
2020-12-01南京農村無宅基地自建房拆遷標準
2021-01-14如何獲得合理征地拆遷補償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