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如何維權
實際上,在重大勞動糾紛時,實行派遣用工并不能使用工單位規避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為在責任處理方面,法律已經給用工單位所應承擔的責任做了明確規定。
一是《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例如,未足額支付工資、未支付加班工資等,被派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派遣單位索賠,也可以向用工單位索賠。人才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以后,是否可以向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追償,主要看派遣協議是如何約定的。
二是《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動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三是在涉及人才派遣的勞動仲裁、訴訟中,應將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作為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例如,勞動者僅向用工單位主張加班工資,勞動仲裁未將派遣單位列為當事人,那么在訴訟中,法院應當追加勞務派遣單位作為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勞務派遣的員工出現了問題,那么這種情況要維權的話都是要看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以及確認責任所在,一般來說是需要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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