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生育行政處罰追訴時效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違反計劃生育的違法行為超過2年沒有被發現的,一般不再進行處罰,如果作出了處罰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社會撫養費如何繳納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違反計劃生育的違法行為超過2年沒有被發現的,一般不再進行處罰,如果作出了處罰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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