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資源部門要提前確認給員工降薪降職前等需要進行協商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定工資變更的內容和變更的方式。
2、確定變更的內容之后,就以書面的形式向員工發出變更合同的意向,并對變更的法律依據及客觀事實情況要進行解釋說明。
3、跟員工達成一致,取得員工的同意,然后需要員工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原勞動合同的變更頁上填寫變更內容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4、將變更后的勞動合同交予員工一份,即各執一份。
公司在調崗調薪的時候,通常就按照上面的步驟來,要是中間有不對的,比如現在有些公司隨意調崗調薪,遺漏跟員工達成一致的步驟,那么權益受損的員工可以積極申請勞動仲裁。
員工申請仲裁前需要準備好下面的材料:
1、書寫好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勞動者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準備好上面的材料之后,接下來就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1、雙方協商一致;2、采取書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員工被單位違法調崗降薪要維權,最好能夠多問問律師具體的情況,律霸網上有許多專業人才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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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苗麗律師,法學碩士,畢業于山東大學,2009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曾就職于山東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威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擔任法務。2014年獲得“威海市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承辦的“于某涉嫌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被評為“2014年度政法系統優秀案例”。 苗麗律師現擔任威海婦女維權法律服務團秘書長、環翠區鯨園街道辦事處婦聯婦兒維權專業指導員、環翠區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團成員。威海環翠電視臺多次邀請苗麗律師作為嘉賓在《環翠新聞》欄目中解答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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