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fā)展,科技進步,互聯(lián)網時代已經到來,毫無疑問,互聯(lián)網進家,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比如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等,但都知道科技是一把雙刃劍,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極大地安全隱患。網上信息泄露,網上詐騙等問題隨處可見。因此,我們要知道網絡詐騙辦案組辦案流程,即使抓住違法之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
公安機關辦案組的辦案流程:
接到報案開始——進行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刑事拘留——繼續(xù)偵察,完善證據(jù)鏈——偵察結束提交檢查機關——檢查機關審查認定,(如果證據(jù)確鑿,事實清楚)批準逮捕;(如果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發(fā)還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者不予起訴——起訴
網絡詐騙辦案程序 是什么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1、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jù)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jù)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jù)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開庭審理時,辯護律師為被告人辯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法庭審理后,人民法院根據(jù)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jù)和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據(jù)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jù)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綜上所述,明確網絡詐騙辦案組辦案流程,打擊網絡詐騙犯罪,讓網絡詐騙犯罪行為難逃法律制裁,明確辦案程序,進行嚴格審理,根據(jù)量刑標準進行判刑,讓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但是大家也要小心謹慎,以免遭受到網絡詐騙帶來的損失。如果大家仍然有疑問,可以找專業(yè)的法律咨詢機構和律師。
互聯(lián)網發(fā)達的當代怎么避免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罪判幾年,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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