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于追訴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關于“我國關于追訴時效是如何規定的”問題的內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到律霸網咨詢,竭誠為您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強制拆遷協議
2021-03-22公司未成立如何返還出資
2021-02-05專利異議審查范圍有哪些
2021-03-09反擔保成立須要什么條件
2021-01-16有效的借條怎么寫
2021-03-07酒店停車場車輛損壞責任如何認定
2021-01-05離婚時未予分割的房產,復婚后該如何認定?
2021-03-03軍婚怎么樣才能離婚
2021-01-12被告申請財產保全能支持嗎
2020-12-30交通事故上訴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23限制出境怎樣解除
2021-01-08學生在宿舍丟東西,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15什么樣的公司不簽勞務合同
2021-03-13保險合同怎樣生效?
2020-12-13掛車僅買商業三者險如何理賠
2020-12-05交通事故保險合同外的賠償應該誰來承擔
2021-01-21保險合同的訂立必須要投保人親自簽字蓋章才生效嗎
2020-11-21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特點有哪些
2021-02-28劃撥土地上房產證到期怎么辦
2021-01-27企業合同遇到拆遷終止有拆遷補償嗎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