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造兩人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的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5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3、《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58條第一款第(五)項更明確規定了“致人身損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期間護理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參加喪葬必要近親屬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賠償金的標準為:
1、城鎮戶口:60歲以下:大約309220元;
75歲以上:大約77305元;
2、農村戶口:60歲以下:大約103000元;
75歲以上:大約26000元;
二、交通事故駕駛人全責致人死亡應判刑幾年
交通事故駕駛人全責致人死亡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會造成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一定的傷害,那么造成了他人出現傷亡的情況后事故的責任方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一般會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用以及其他補助費用等,當造成了公民死亡的情況后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當賠償哪些費用?
套牌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該如何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致一死兩傷負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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