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律師做擔保的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律師做擔保的規定是需要明確的寫清楚具體的擔保書的內容。
擔保書
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駕駛的湘 xx小客車在xx地段與xx駕駛的湘xx 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湘鄉交警大隊對當事雙方送達公交認字[ xx ]第 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xx負主責、 xx次責)。到目前為止,xx 共計已付醫療費和保證金 xx元整(有發票為證)。
我愿為 xx 與 xx通事故人身損害醫療糾紛一案現在法律的程序范圍內, xx 應負的責任,做擔保,愿意承擔責任范圍內的法律責任,理賠到位。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什么?
現場勘查
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二、責任認定
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并解決。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交通事故發生的話,那么肯定是有賠償費用產生的這些賠償費用,如果說當事人已經一次性的將所有的錢款全部的繳納給對方當事人的話,那么就應當有一個收據或者是其他的一個證據,比如說擔保書等等都是可以證明已經繳清的費用的。
最高院關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釋的30個實用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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