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哪些資料
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
(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
(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7)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9)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
(10)司法鑒定書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
(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賠償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超過一年。法院會以超過有效期為由,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理賠多少誰肇事方與受害方誰說了都不算,取決于當初肇事方投保的車輛險種及保險金額等。數額方面雙方可以一起去保險公司初步計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與受害方達成了方案,那么建議在以后簽訂的正式和解協議里,可以加上兩條:
1、由肇事方出具書面委托書,將全部的保險賠償款項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賬戶上。
2、進入保險理賠程序后,肇事方應全力辦理(否則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這樣方能最大程度保護受害方的權益。
確定交通事故的賠償,與其他事故的賠償都還有一些不同。因為交通事故中,可能當事人對事故都要承擔一些責任,那這樣的情況下肇事方就不一定需要承擔事故全部的損失。若是肇事方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也要對事故承擔次要責任的話,根據承擔事故對應的賠償比例,自然就不會說要求肇事方對事故中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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