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損害賠償在交強險中能夠賠償嗎
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交強險承保范圍人身性損害賠償之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他字第25號復函的精神,賠償權利人有權選擇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次序。受害方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是即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屬于當然的賠償權利人,但受害方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優先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往往沒有實際意義,在上述第二種意見成立的前提下,對受害方更為不利,故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他字第25號復函中賠償權利人更多意義上非指受害人一方。
道交案中侵權人多為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的車輛所有人及車輛被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的所有人、被保險人作為賠償權利人有權要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賠償責任,車輛的所有人、被保險人是當然的賠償權利人。而在商業保險合同中,一般沒有精神損害賠償的約定,故在道交案中,侵權人往往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優先支付受害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以便更有利于侵權人一方作為賠償權利人向保險公司進行商業險索賠。
二、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方式是什么
1、將精神損害撫慰金與當事人的其他人身性損失分開計算,其他人身性損失按照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由當事人按過錯比例分擔,而對當事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則由法官根據當事人的責任及原因力大小單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并將其作為單項判決,在道交人損案外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案中,此種方式更為大多數人所接受。
2、將精神損害撫慰金與當事人的其他人身性損失合并計算,均按照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由當事人按過錯比例分擔。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情況是比較嚴重的事故,在這樣的事故中,對于人身的賠償也是比較復雜的,尤其是精神損害賠償在交通事故中認定是有一定的困難的,但是在賠償中確是要對精神損害進行賠償的,賠償數額也是有相應的計算方式的。
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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