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機關是否有申請強制執行的義務?
有申請強制執行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四條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180日。
2、根據《解釋》第八十八條,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根據《解釋》第九十條,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民事爭議作出裁決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在申請執行的期限內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權利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在90日內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于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程序,應當按照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來處理,行政機關在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時,也是需要按照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來進行界定。對于不執行行政決議的人員,顯然是需要采取強制措施來進行處理的。
行政處罰不交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么?
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2021-01-18人身損害賠償墊付后如何追償
2020-12-27新疆各市區消費者投訴協會投訴電話及聯系地址是什么
2021-03-09買賣婚姻女方單方離婚怎么離
2021-02-03公有住房承租人糾紛怎么辦
2020-11-12勞動條件發生變化能變更合同嗎
2021-01-17商業銀行法中的關系人是指什么
2020-11-15申請強制執行如何銷案
2021-01-16土地糾紛找民政嗎
2021-02-21教師公寓集資房是什么意思
2020-12-09夫妻唯一住房能執行嗎
2021-01-26勞務公司將勞務分包是否有效
2021-01-13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自行摔倒能否認定為工傷
2021-01-27雇主民事責任要如何認定
2021-01-26哪些事故不屬于意外險的保險賠償范圍
2021-02-06飛機行李延誤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01簡述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有什么
2021-03-12自留地與機動地的區別
2020-12-11自留地轉讓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0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怎么解決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