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工作人員經濟犯罪認定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經濟犯罪被認定的,怎樣處理要依據所犯罪名和犯罪情節而定,由人民法院依據案情作出判刑。
二、相關法律規定
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一般原則】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經濟犯罪被認定的,怎樣處理要依據所犯罪名和犯罪情節而定,由人民法院依據案情作出判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財產被保全我們怎么知道
2021-03-12國有資產的拍賣程序介紹
2021-02-16婚前財產可以寫遺囑嗎
2021-02-02獨資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股權贈與
2020-12-05房企破產后購房者要回購房款嗎
2021-03-04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是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嗎
2021-02-07小學生課間打架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06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預約手續是怎樣的
2021-02-12離婚訴訟中,以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應如何分割
2021-01-21臨時工發生工傷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嗎
2020-11-29國外飛機延誤賠償是怎么樣的
2021-03-09反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存在的困境
2021-03-06受害方能否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款
2021-01-11鞍山3級地震,地震是否屬于財產險理賠范疇
2020-12-26沒給員工交保險是民事糾紛嗎
2021-03-08企業投保企業財產綜合險的賠款計算方式
2021-01-13土地承包權可以抵押嗎
2020-11-16土地承包權可以繼承嗎
2021-02-03土地出讓和土地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7土地轉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