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書信檢察院是否可以檢查
1、犯罪嫌疑人的書信檢察院可以檢查。
2、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以外的辯護人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請同在押、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的,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捕訴的部門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在三日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3、人民檢察院許可律師以外的辯護人同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通信的,可以要求看守所或者公安機關將書信送交人民檢察院進行檢查。
法律依據
第四十八條?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以外的辯護人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請同在押、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的,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捕訴的部門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在三日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人民檢察院許可律師以外的辯護人同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通信的,可以要求看守所或者公安機關將書信送交人民檢察院進行檢查。
律師以外的辯護人申請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請同在押、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不予許可:
(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二)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的;
(三)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商業秘密的;
(四)有事實表明存在串供、毀滅、偽造證據或者危害證人人身安全可能的。
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犯罪嫌疑人雖然有著隱私權,但是檢察院一樣可以檢查犯罪嫌疑人的書信,畢竟為了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有限的檢查是很必要的,假如對于犯罪嫌疑人的書信,檢察院是否可以檢查還有不清楚的,建議去及時咨詢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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