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中發生工傷誰來負責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雇主之間的關系,或者是雇傭關系、勞動關系。如果在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的,就需要分別處理:
(一)?雇工人身傷害的賠償
勞動者和單位是雇工的雇傭關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規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事故中,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分包的單位個人沒有用工、安全生產資質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發包人、分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屬于工傷或者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考慮按照這種方式賠償。
(二)?工傷勞動關系的賠償
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就可以按照工傷賠償、直接要求用工單位、個人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獲得工傷賠償,首先要認定屬于工傷;認定工傷的前提是,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是不是存在勞動關系,在沒有勞動合同、工牌、工作證證明的情況下,勞動者申請認定勞動關系就會遇到障礙。如何解決,需要分兩種情況處理:
1、?對方是有用工資格的單位、個人,只是沒有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關于勞動關系認定的規定,發放工資表、職工名冊、考勤紀錄、社會保險紀錄、工作證、工牌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這些都可以作為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由直接用工單位、個人承擔工傷待遇賠償責任,發包方、其他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2、?沒有用工資格的單位、個人(通常說的包工頭)和勞動者之間勞動關系的確定。勞動部關于勞動關系認定的規章規定,建設施工、礦山企業等將工程業務發包給沒有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個人,勞動者可以直接要求工程、業務的發包方、分包方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對于沒有營業執照、備案或者被撤消營業證照的單位,雖然屬于非法用工,但是勞動者還是可以要求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農民工在工地受傷怎么賠
屬于工傷范圍的,是不能按照其他賠償標準處理的。工傷賠償的優點是無須證明單位過錯,工傷發生、就必須賠償;如果單位事先辦理工傷保險,傷者可以直接從社保機關獲得工傷待遇,不存在單位無力賠償的問題。如果無法認定勞動關系或者不能認定工傷的,為了盡可能使傷者獲得賠償,可以考慮通過雇傭法律關系、尋求賠償。雇主承擔賠償責任的方式,優點是不需要勞動仲裁、工傷認定等程序,可以直接協商或者訴訟賠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勞動者和單位是雇工的雇傭關系的,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就可以按照工傷賠償、直接要求用工單位、個人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品房定義是什么,商品房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2021-02-21拆遷協議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2020-12-31行政處罰程序違法怎么辦
2020-12-01破產債權申報有哪些規則
2021-01-27法院進入簡易程序多久能審,還可以上訴嗎
2020-11-13工傷經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提高的哪些待遇應作調整
2021-02-24借他人身份入職工傷如何賠償
2021-02-02合同終止協議書有效嗎
2021-01-29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2020-12-07什么是以房養老
2021-01-24如何理解保險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2020-11-23保險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問題有哪些
2020-12-31保險公司可以解散或者倒閉嗎
2021-01-21當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應該怎么處理
2021-03-15保險代理人作出的口頭承諾對保險人具有約束力——山城區法院判決
2020-11-20如何確定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
2020-12-08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2土地承包的經營權證的辦法機構是哪一個
2020-12-09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法定程序到底是什么
2021-01-30房改后產權人是個人的公房,遇到拆遷補償款全部歸個人所有嗎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