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超實效的工傷申請是否還受理
我國工傷認定時效規定為一年,提出工傷認定的時效超過了規定的管理時效,如當事人自事故發生至超出時效期的時間段內,無間斷的進行其權利的主張,相關的證據、現有證據也不能證實是勞動者主動故意或過失大意錯過申請時效;超過了規定的管理時效工傷認定申請同樣可以被受理。
法律為了使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更充分的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傷亡職工認定未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
工傷認定流程
(一)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作相關的證據固定工作,對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一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三)向工傷事故發生地過去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系,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工傷認定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對工傷認定申請、勞動部門的不支持的情形,應考慮如下:
1.是否屬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或向勞動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3.是否需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在我國工傷認定時效規定為一年,如果在這一年內一直在處理并且有證據證明存在可以延長工傷認定申請的,那么超過時效的工傷認定申請是可以受理的。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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