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傷二輕傷二級構成責任事故罪嗎
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一重傷二輕傷的,如果沒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的,一般不構成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p>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一、重大責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以及群眾合作經營組織或個體經營戶的從業人員,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傷二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的;
3.經濟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二作受到重大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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