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有病法院怎么判
判前或判決后,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機關會安排到省級醫院進行診斷。如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按程序辦理。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一、正常服刑在監獄,不是在看守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二、如果是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應當羈押在看守所。
如果犯罪嫌疑人確實身患重病的,看守所可以不予接受,此時偵查機關應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三、執行前或執行中,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
犯罪人有病的時候法院是否會減輕處罰也不一定,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著巨大的疾病,也是有爭取保外就醫等等資格的。關于犯罪人有病法院具體宣判的情況跟實際的法律要求等當事人都不清楚時,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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