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大代表可以適用拘留措施嗎
如果擔任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在對其進行審理的時候,需要經過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法院檢查,進行報告或者報請許可才可以,所以如果我們得到許可是可以進行拘留措施。
拘留擔任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層報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告或者報請許可。
拘留擔任下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向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報告或者報請許可,也可以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告或者報請許可;拘留擔任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由縣級人民檢察院報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
拘留擔任兩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分別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本條第二、三、四款的規定報告或者報請許可。
拘留擔任辦案單位所在省、市、縣(區)以外的其他地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告或者報請許可;擔任兩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當分別委托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報告或者報請許可。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一百二十三條 對犯罪嫌疑人拘留后,除無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無法通知的,應當將原因寫明附卷。無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
因有礙偵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的,應當經檢察長批準,并將原因寫明附卷;無法通知的,應當向檢察長報告,并將原因寫明附卷。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擔任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在對其進行審理的時候,需要經過人民代表大會同級的人民法院檢查,進行報告或者報請許可才可以,所以如果我們得到許可是可以進行拘留措施。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打人致骨折輕傷二級要賠多少錢
2021-02-06學生人身損害賠償
2020-11-29遺贈贍養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28仲裁開庭對方不來賠償怎么辦
2020-12-31分手協議是指什么
2021-02-20回遷房有房本嗎
2021-01-31拘役是否要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21倉管員不愿調崗當送貨員,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雇呢
2021-02-25哪些勞動爭議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2021-02-17請問雙方居間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2020-11-23個人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額有上限規定嗎
2021-01-23意外傷害賠償案例分析
2021-03-07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的意義及完善建議
2020-11-22家庭財產險的保險范圍可分為哪幾類
2021-01-10車身被人惡意劃傷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08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在什么時候體現呢
2021-03-12人身保險理賠范圍有哪些
2021-03-10發生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保險能賠償嗎
2020-12-26為父投保瞞病史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獲法院支持
2020-11-30改裝后的車如何理賠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