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扶養人生活費進行賠償,通常是出現在一些事故中的,同時也造成了相關人的身體殘疾或死亡。那么現實中被扶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呢?是否有相應原則來幫助確定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被撫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的相關文章。
(一)賠償基數
1、以扶養人的戶口類別(而不是被扶養人的戶口類別)確定賠償基數,即扶養人是城鎮戶口的,按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果扶養人是農村戶口的,按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
2、以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或保險公司理賠案件處理完畢時的上一統計年度統計數據確定賠償基數,如保險公司處理理賠案件過程中,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統計數據調整,則應按新數據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
3、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確定賠償基數,但如受害人(扶養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則應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4、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應考慮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根據扶養人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比例,一至十級傷殘對應的賠償比例分別為100%至10%,傷殘等級每降低一級,賠償比例就降低10%。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年限
1、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年限與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密切相關,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應按事故發生時間確定被扶養人的年齡,且被扶養人年齡應按周歲計算。
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賠償年限計算至18周歲。即:未成年人的賠償年限= 18年-被扶養人的實際年齡。
被扶養人為成年人的,賠償年限按20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即:
被扶養人為18—60周歲的,賠償年限= 20年
被扶養人為61—75周歲的,賠償年限= 20年 -(被扶養人的實際年齡 -60)
被扶養人為76周歲以上的,賠償年限= 5年
3、需注意的是,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的當天;被扶養人為成年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按年度計算。
(三)被扶養人的范圍和界定
1、如果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只要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該未成年人即屬于被扶養人。
2、如果被扶養人是成年人,則應當同時具備四個要件:受害人依法承擔扶養義務;是受害人的近親屬;喪失勞動能力(以有鑒定資格的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為準,司法實踐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被認定為喪失勞動能力);無其他生活來源(有退休工資者不屬于此列)。
(四)扶養人有數人的處理原則
《司法解釋》規定“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扶養人有數人,且扶養人的經濟能力差距較大時怎么確定的受害人應當負擔的部分?這里法律規定按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賠償即可,而不必考慮所有扶養人實際負擔水平等因素,即扶養人有數人時,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由依法承擔扶養義務的扶養人共同分攤。
(五)被扶養人有數人的處理原則
《司法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被扶養人生活費是對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經濟損失后給予受害人的補償,受害人死亡(傷殘)前的“收入”是有限的,那么受害人死亡(傷殘)后其獲得的補償也不應當超過這個限度,即,被扶養人生活費年度賠償總額的上限是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被撫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的問題,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幫助大家進一步了解相關的知識。關于被撫養人生活費的確定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中的因素會有很多,如果大家在這方面還有疑惑可以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們。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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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017年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律系碩士,執業以來一直辦理刑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在紹興市嵊州市執業,2019年7月開始在杭州市專業刑事所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執業,2019年12月成為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授薪合伙人,2020年3月被派駐到浙江靖霖(紹興)律師事務所擔任副主任一職,執業以來憑借深厚的法學功底,積累了豐富的人生閱歷和精湛的執業水準、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浙江各地具有廣泛、良好的社會資源,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其為人正直、誠實守信、認真負責,多年來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辦理了一大批在國內或省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曾為多名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成功做無罪辯護、死刑立即執行案件改判為死緩的成功案例。累計辦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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