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很多高校的畢業生,在畢業的時候找工作都是比較沖動的,所以導致找到的工作并不適合自己,或者說自己并不感興趣,所以在入職一段時間之后,就果斷的選擇了離職,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入職注冊時間未滿15天不發放工資是否合法?
一、入職注冊時間未滿15天不發放工資是否合法?
無論工作多少天,工資,都是勞動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單位辭退或者勞動者辭職后,用人單位都應當結清工資,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機關投訴,投訴電話12333。
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達十五天不發薪水,該條款違反勞動法律,即使勞動者簽了字,也是無效的條款。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當月入職和當月離職的員工當月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般離職手續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提交辭職報告,按公司規定執行。其他特殊行業的離職,當事人需要向該行業主管單位進行報備,如藥師離職需要向藥監局進行變更注冊手續。 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如果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
2、根據當事人工作崗位,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有些只需部門主管批準,有些崗位級別高的需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當事人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當事人需要按公司的《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規定不同),財務部結清借款后,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根據我國相關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的工資是,是我們國家法律當中保護的重要內容,因此不論是工作多長時間都需要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的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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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現執業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研究生學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經辦過很多的民事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糾紛。在刑事辯護領域,也取得了很多的取保候審,緩刑,罪輕辯護等成功的案例。本人有著扎實的理論基礎,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法律實務經驗,工作中有著高度的責任感,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為客戶解決問題,不讓客戶多花一分冤枉錢!目前,張留紅律師有固定的合作團隊,在辦案過程可以利用一切資源為客戶尋求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真正做到了只要客戶委托了我們團隊的任一個律師就相當于擁有了本團隊全部律師資源,可以得到所有團隊律師的幫助,從而使客戶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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