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案件訴訟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第一組:各訴訟主體的身份事項和相互關系證據
1、原告的身份證,證明原告的主體資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證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項(說明:主要適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類型);
3、親屬關系證明,證明原告與死者或傷者之間的親屬關系及是否為實際被扶養、贍養和撫養關系(主要有結婚證、戶口簿、村鄉或街道社居委證明及單位證明等);
4、監護關系證明,證明法定代理人與原告之間監護關系存在的事實(說明:主要適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類型);
5、死者的身份證明,證明死者的身份事項(適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證明,證明被告的身份事項(適用于被告是個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記資料,證明被告的主體資格(適用于被告是單位的案件);
第二組:駕照及年審情況、車輛登記及年審情況(主要適用于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于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9、原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于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于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11、被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于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第三組:事故經過及責任劃分情況
1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及責任劃分情況;
12、證人證言,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及結果(主要適用于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13、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證明事故現場的相關情況(主要適用于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第四組:治療、鑒定情況
14、醫院病歷,證明搶救、治療、傷情、營養費、住院時間和出院休息情況;
15、醫療費發票,證明醫療費數額;
16、殘疾鑒定書,證明傷者的傷殘等級;
17、護理依賴鑒定書,證明護理依賴等級;
18、死亡鑒定書,證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適用于死亡案件);
第五組:與賠償有關的相關證據
19、交通費、住宿費、鑒定費、施救費、停車費票據,證明這些費用的數額;
20、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評估報告書,證明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數額;
21、車輛停運損失和營業損失證明,證明這些損失的具體數額;
22、死者或傷者的工作證明,證明死者生前或傷者傷前的工作情況(即證明是按城鎮戶口還是按農村戶口的標準處理);
23、經常居住地賠付標準高于事故發生地賠付標準的證明,證明按何種標準賠付;
24、保險單,證明××號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投保情況。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范圍包括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處理?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訴訟期間死亡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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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郭煒律師,法學學士、工商管理學士,是廣東洋三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廣東洋三律師事務所是廣東省中山市第一批改制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因出色的業績被中國政法大學定點為“教學實踐基地”。郭煒律師從事法律職業多年,通過多年從事法律學習和實踐,始終恪守法律底線,勤勉盡責地處理每一個案件,為當事人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 擅長領域主要包括常年法律顧問(協助企業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以及訴訟事務),商事訴訟業務(民商事領域的爭議解決與訴訟、公司勞動人事、交通事故等)及刑事辯護。 如需要委托代理,聯系電話、微信:13326980486。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東裕路26號洋三律師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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