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駕駛的刑事處罰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駕的交通違章處罰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醉酒駕駛,嚴格來講醉酒駕駛只是酒后駕駛中的一種情況,若是醉酒的程度還不厲害,則一般是按照飲酒駕駛對待處理的。此時雖然也會對駕駛人員做出處罰,但因為不構成刑事犯罪,所以在處罰上面也就不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處罰了。
醉駕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處罰
司機醉駕會被判死刑嗎
什么樣的醉駕不能認定為刑事犯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村委會有權利簽訂征地協議嗎
2020-12-12財產保全中的反擔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2021-01-12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2020-12-30訂婚后女方要求退婚怎么辦
2021-01-09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021-03-11遺囑繼承的有效要求有哪些
2021-02-16預付款和應付款的區別
2021-02-05法院依據效力待定合同判決是認定事實錯誤嗎
2021-03-13繼承效力怎么規定
2020-11-28黑龍江省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
2021-02-25集資房新房出售有什么問題
2021-03-19首套住房能沒收嗎
2021-02-22員工被無故辭退如何維權
2021-03-18消費者自愿購買過期食品造成損害可以索賠嗎
2020-12-02合同三年可以辭退嗎
2021-01-29飛機延誤一小時賠償嗎
2021-02-21保險產品價值與獲得成本的比較
2021-02-06合同糾紛:保險人應對保險合同盡說明義務
2021-01-29快遞車逆行出事保險理賠嗎
2021-03-24車禍后異地維修保險如何處理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