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駕追尾司機換人頂替怎么處理?
1、首先看酒駕的人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酒駕的人按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處罰;頂包這個人就涉嫌包庇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冒名頂替者構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
2、如果僅僅是酒后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則不構成犯罪。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應當處暫扣6個月駕照,罰款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醉酒駕駛機動車被罰,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罰款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窩藏罪與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包庇罪司法解釋是什么,與相關犯罪怎么界定
包庇罪該如何認定,怎么區分包庇罪和窩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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