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醉駕如何去掉案底?
司機醉駕的案底是不能去掉的。因為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分子的分子記錄是不能消除的,但犯罪記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查的,對當事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影響不大。根據《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中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規定: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二)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于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規范犯罪人員信息查詢機制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于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
綜上,司機的醉駕已經是既定的違法事實就應該被處罰,除了表面上的罰款和開車資格上的剝奪或者特定時間的關押以外,還應該將司機的這個醉駕違法行為記錄下來,司機如果不想要有這個案底就應該從一開始都不去觸犯醉駕的法律規定。
醉駕處罰標準是什么?
醉駕拘役可以緩刑嗎
醉駕撞死人,有什么懲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無效法院怎么執行
2021-01-31最新!民法典草案提審:婚姻家庭編擬了這些新規(20個新亮點)
2020-12-25婚前協議內容包括房產共有嗎
2021-03-25交通事故神經性損傷能鑒定嗎
2020-12-25公司搬遷怎么給補償金
2020-12-09直系親屬贈予房屋要交契稅嗎
2020-12-10沒有結婚算騙婚嗎
2021-01-28無撫養關系的子女對繼母有贍養義務嗎
2021-03-01占有改定的物權效力范圍
2021-01-18合同債權的特點是什么
2021-02-24強制執行中止后時效
2021-03-02婚前房產婚后更名屬于個人嗎
2020-11-18贍養老人能否以提供住房為準
2020-12-09企業不執行勞動調解協議怎么辦
2021-03-21公司末位淘汰給賠償嗎
2021-01-03離婚訴訟中人壽保險的價值怎樣確定
2021-02-06人壽保險合同履行地確定
2021-01-20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2020-12-26在被保險人同意的視角下談贈與人身保險合同
2021-02-27本案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否具有效力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