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從重處罰會判多久?
醉駕從重處罰會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據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認定問題;
二是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
三是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數罪并罰、適用罰金刑等有關定罪量刑的規定;
四是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收集證據、采取強制措施等有關程序的規定。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有關負責人強調:“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校園、住宅小區等單位管轄范圍內的路段、停車場,若相關單位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亦屬于”道路“范圍,在此醉駕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二、呼氣前飲酒難逃認定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六規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有關負責人說,《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
一是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二是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以其飲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據。
醉駕可以取保候審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駕駛在機動車輛的時候都是非常仔細小心的,因為不僅僅就會影響到新人的健康安全,而且對于自身的健康安全也會產生莫大的影響,這種情況就對于醉酒駕駛做出了一個嚴厲的規定,有可能是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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