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不僅面臨著牢獄之災和罰款,還將導致駕照被吊銷的處罰。在都市中生活,沒有駕照不能駕駛汽車會帶來一系列生活上的不便,影響日常的出行,因此不少人會選擇在處罰期滿后將重新獲取駕照,有時會出現醉駕五年后考駕照怎么預約不起的情況,西門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一、醉駕駕照被吊銷后如何重新取得
醉駕駕照吊銷不能恢復,需要重考。需特別注意的是,吊銷五年的出發時間起點是以繳納行政處罰罰款的時間為準的。也就是說如果您違法酒駕時間為2011年7月20日,于11年9月20日進行拘役,但是您接受行政處罰時間(繳納行政處罰罰款的時間)是2013年5月。那么您的禁止5年期限就從2013年5月開始,于2018年5月結束。
二、醉駕的處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駕校報名所需資料:
(1)本市戶口, 需備小一寸純白底大頭彩照8張,身份證要用A4紙居中復印三份(第二代身份證要正反面一張紙復);
(2)非本市戶口需備小一寸純白底大頭彩照8張,身份證要用A4紙居中復印三份(第二代身份證要正反面一張紙復)及一年有效期以上的所在地區內的暫住證。
(3)現役軍人及武警官兵,需備一寸白底免冠非制服近照12張,個人身份證明(軍官證或士兵證)復印件1份,團級或團級以上個人身份證明(含現住址)1份。
(4)香港居民,需備身份證復印件4份,《回鄉證》復印件2份,《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原件1份或《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1份,一寸白底免冠非制服近照12張。
(5)港人換證:港人換證也是學員自己到車管所去換的,駕校兩年前已不能受理。
閱讀以上,我們就能回答“醉駕五年后考駕照怎么預約不起”的問題了,駕照被吊銷限制期實際執行完后,我們才能按著駕照考試要求重新考取駕照。希望所有醉酒駕駛的朋友能從內心好好反省,耐心等待禁止期的過去,不要做出無證駕駛,或無證醉酒駕駛等行為。在重新考取駕照后,也希望大家能安全駕駛,安全出行,安全回家,不要再次挑戰法律的底線和生命的紅線。
2020醉駕處罰標準是什么?
2020年醉駕入刑標準是什么?
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蘭新富,男,湖南云盟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共產黨員,資深人力資源管理師. ? ? ? ? ?勤學精研法律及多學科知識,具有深厚的法學功底、較高的理論素養。 綜合分析能力強,長于邏輯推理,善于洞察情勢,駕馭全局,從細節入手抓住關鍵,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使案件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雄辯的口才,縝密的思維,庖丁解牛,條分縷析,吃透案情,出奇制勝。 正直堅定,大膽無畏,一身正氣,恪守誠信。 曾在大中型外資及民營企業做行政人力資源經理、法務等高層管理多年,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具有做企業法律顧問的優勢。 擅長刑事辯護、行政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及房產糾紛、婚姻糾紛等專業領域。辦理過眾多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合同糾紛案件、債權債務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及房產案件、婚姻案件,勝訴率高。 在為弱勢群體維權工作中表現突出,榮獲2013年度湖南省法律援助優秀服務標兵稱號。 堅持憲法法律至上,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執業以來,以嚴謹負責的態度,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言出必行的誠信服務,卓越的辦案能力,良好的辦案效果,贏得了廣大當事人的贊賞
房屋買賣期間將房屋轉租是否有效
2021-02-08雇傭關系的法律認定條件
2021-01-28自然人有維護生命尊嚴的權利嗎
2021-01-18非直系親屬房產贈予合同怎么寫
2021-03-14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被繼承
2020-12-07車禍如果私了怎么賠償
2021-03-25簽了不平等合同怎么辦
2021-01-24勞動合同以什么形式訂立比較好勞動合同何時生效
2020-12-12離職后帶走顧客信息違法嗎
2021-01-28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2-21被保險人違反保證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2020-11-28保險批單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2021-03-24此案保險公司應拒賠
2020-11-24無證駕車所致財損保險會不會賠
2020-12-13交通事故中對方摩托車沒有手續保險公司會賠對方車輛損失嗎
2021-01-03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合理性如何認定
2020-12-03原保險與再保險有什么區別
2021-02-05煙臺市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2021-02-03保險經紀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分別是什么
2021-01-07買保險的六條準則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