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家法律意識的提高以及普及,大家對醉駕也是盡可能避而遠之,但是總有一些人要啊違反交通法規,酒后駕車。那么一般醉駕在交警隊能壓多久才會送達檢察院,在關于機動車犯罪的指導意見中有這樣的解釋。下面為大家詳細列舉出來。
醉駕在交警隊能壓多久?
醉駕案7日內偵結并移送檢察院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
醉駕案7日內偵結并移送檢察院起訴 對涉嫌酒駕者扣車扣駕證
《意見》明確,發現當事人涉嫌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當事人駕駛的機動車,需要作為證據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對當事人提取的血樣要當場登記封裝,并立即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經公安機關認可的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
嚴格辦案時限要求
《意見》明確,要建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快偵快辦工作制度,加強內部辦案協作,嚴格辦案時限要求。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查獲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內偵查終結案件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情況特殊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時限。
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未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移送前吊銷嫌疑人駕駛證
《意見》明確,案件偵查終結后,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意見》還明確,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檢查酒后駕駛機動車時,必須配齊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儀、約束帶、警繩、攝像機、照相機、執法記錄儀、反光指揮棒、停車示意牌等裝備。執勤車輛還應配備滅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裝備,根據需要可以配備簡易破拆工具、攔車破胎器、測速儀等裝備。檢察院起訴第一百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其實現在像滴滴打車軟件越來越發達,找代駕是喝酒后最好的選擇,希望大家不要拿生命開玩笑。醉駕在交警隊能壓多久都沒用,總有一天會移交法院審理,到時候處罰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大家還不如在一開始就嚴格控制自己既然選擇開車就不要喝酒。
判定酒后駕駛的標準是什么?醉駕該怎么處罰?
2020年醉駕入刑標準是什么?
2020年醉駕罰金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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